近日,重慶市工商局發布今年第三期廣告監測警示公告,有8類共33條涉及藥品、保健食品、收藏品等商品廣告上了虛假廣告“黑榜”,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這些虛假廣告中,藥品占30.3%。多數廣告含有虛假的內容、夸大效果、冒用患者名義宣傳療效,有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在重慶市工商局廣告監測公告中顯示,利用患者名義證明療效,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夸大治療效果,明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病作用等成了不良商家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慣用伎倆。在此次監測中,藥品虛假廣告達10條,占3成。緊隨其后的為保健食品、收藏品,分別占到18.2%和15.2%。此外,涉及食品、教育培訓、醫療器械、 消毒 劑的部分廣告也登上“黑榜”。目前,市工商局已責令相關媒體停止或暫停發布上述廣告,并進行立案查處。
重慶市工商局廣告監督管理處表示,這類廣告涉及產品不一定有質量問題,但“患者故事”以及承諾療效的宣傳方式,提供不出查實依據,會誤導消費者,已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部分保健食品廣告,采取無中生有的虛假宣傳,稱其產品是能治百病、無病健身的靈丹妙藥。部分醫療機構利用媒體的公信力、社會影響力,以新聞報道的形式發布醫療服務廣告。在以往監測的虛假廣告中,超5成以上均為醫藥類、保健食品。因此,醫療、 藥品 、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仍是今年監測重點。
對此,工商部門將根據情況作停發、暫停、整改、曝光和移動等幾種處理。僅今年一季度,我市共監測各類媒體廣告62.25萬條次,并根據違法情況及時進行分類處理:下發審查提示122份、暫停和停止發布廣告的產品或服務149個、曝光違法廣告15個、移送執法機構83件、移送相關部門79件。
此外,國家工商總局發布《2013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監管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臺、電視臺利用 醫藥 資訊專版、節目以及購物短片等形式發布廣告行為的通知》中,均明確將針對違法問題易發多發的藥品、 醫療器械 、醫療、 保健食品 以及收藏品、手機等商品或服務廣告,進行重點整治。一旦發現有虛假違規廣告,將到市政府備案,同時還將在央視曝光,對發布此虛假違法廣告的媒體,將被責令停發此類別廣告1~3個月。